主旨:函轉「省水標章管理辦法」第5條修正草案業經經濟部114 年9月16日以經水字第11460202270號公告預告,如對公告 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經濟部水利署,請查照。
說明:檢附「省水標章管理辦法」第5條修正草案公告影本(含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1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自來水法第九十五條之一第二項。
三、省水標章管理辦法第五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
水利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wra.gov.tw ),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 gov.tw/DraftForum. aspx )(或由「經濟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内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水利署。
(二)地址:40873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
(三)聯絡人:楊先生、游專員。
(四)電話:02-89415087:04-22501319 。
(五)傳真:02-89415027、04-22501619 。
(六)電子郵件:simiko40@wra.gov.tw 、 niya@wra.gov.tw
部長龔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