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 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相關事項摘要如次:
(一)參加對象:本局所屬高中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與代理 教師。
(二)上課時間:114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 分。
(三)上課地點:上善心理永福館(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二段 37號3樓)。
(四)報名人數:以12人為限(於學習護照系統通知報名結果 )。
(五)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本(114)年9月16日(星期 二)止,請至本局學習護照系統(https://e learning.tn.edu.tw/)完成報名程序(請逕搜尋課程代碼 :309553)
(六)請於上課前10分鐘完成報到手續,課程全程參與者,核 予2小時學習時數。
三、檢附工作坊資訊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