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學年度國小一般資優及音樂資優鑑定安置計畫
報名流程及計劃詳如附件
一般資優:
(一)新生:設籍本市,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二年級學生。
(二)插班生:
1. 設籍本市,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四年級學生。
2. 已參加過本市110 至112 任一學年度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者不得報名,經查證重複報考者取消資格。
音樂資優:
(一)設籍本市,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二年級至五年級學生。
(二)符合近二學年(111 年8 月1 日至113 年3 月20 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
國際性或全國性各該類科音樂競賽(個人組)表現特別優異,獲優等以上前三名獎項之上
述國小二年級至五年級學生。
請詳閱簡報說明
如有疑問請洽本市資優教育中心
電話:214975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