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公園國小112 年度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教育部訂頒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二、南市教特(二)字第 1111567792 號函。
貳、名額:每週一、二、四、五,9:20-12:20
正取 1 名、備取若干名。
参、工作內容:
肆、臨僱期間:
111學年度下學期。(實際服務日數及時數依本市教育局核定時數辦理,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惟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伍、遴用相關規定:
一、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基本工資每小時176元、依規定投保勞、健保。
二、受臨僱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保、勞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三、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四、臨僱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於臨僱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陸、報名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高中 (職) 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柒、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應聘缺額額滿止。
捌、領表地點:自即日起自網路自行下載列印簡章及報名表:
(一)本校網頁:http://www.gyes.tn.edu.tw/
玖、報名方式:
於報名前通訊聯繫以下單位,說明欲報名職缺及服務時段,
聯絡人:學習中心鄭老師,電話:06-2223291#717;
輔導室蕭主任,電話:06-2223291#705。
請報名人員,備妥下列資料,親自或郵寄掛號送達。
1.履歷表(如附件)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個人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特殊教育相關證照或資歷證明文件影本(若無則免)
以上資料備妥一式1份送審。
拾、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
地址:70448臺南市北區公園路180號。
拾壹、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經甄選委員會審核。
拾貳、錄取公佈:待應聘人員確認聘僱後,另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通知錄取人 員。
拾參、注意事項:
一、報到日期:依本校通知時間報到,報到後開始工作。
二、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通知期限內至本校輔導室完成報到手續,未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四、錄取人員如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本案請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六條(略)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之工作職責、進用資格、進用方式、教育訓練及督導考核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應依規定配合參與在職及職前訓練及相關研討會議。
拾肆、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