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民眾關心髖關節發育不良早期發現及治療之重要性 案,請協助宣導國民小學、幼兒園教師及相關人員注意此 類疾病特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4日臺教綜(五)字第1120010823號函暨 112年1月18日臺教學(四)字第1122800382號書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及早篩檢髖關節發育不良個案並及早矯治, 以把握治療黃金期,於民國84年起開辦「兒童預防保健服 務」時,已將髖關節篩檢列為出生後6個月內之檢查項目之 一,目前由小兒科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於嬰兒出生後6天 內、1個月、2至3個月及4至9個月各進行1次檢查,共計4 次,若醫師發現異常情形,即進行後續矯治。
三、前揭疾病早期沒有明顯症狀,卻可能造成日後不良於行的 病痛與後遺症,爰仍請學校教師及相關人員協助注意此類 疾病特徵,如大腿外張受限、長短腿、髖關節動作時有聲響等現象,以及早發現罹病學生,早期治療。
四、相關宣導資料請參閱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兒童健康手 冊」網頁(https://reurl.cc/GX9lK3,第59頁髖關節篩 檢)。
說明:
1.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2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014971號函辦理。
2.檢附旨揭原函檔案1份(如附件),請貴校(園)參照函文相關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