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告】學校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應落實於「赴陸教育交流活 動登錄平臺」填報相關資訊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年4月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32132號函辦理。
二、各級學校應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webap. rusen. stust. edu. tw/ RusenShort/Login.aspx)確實填報以學校名義與中國大陸機關(構)辦理之學生教育交流活動(包含實體與視訊活動)。
三、、檢送赴陸教育交流系統操作手冊及檢核表各1份。系統填報請詳平臺系統操作手冊,或洽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