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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本市各公私立高中、國中及國小在體育競賽表現優秀之學生,將預計於110年6月中旬舉辦表揚活動,表揚109年5月至110年4月符合上開要點表揚標準之學生.本案表揚申請之紙本資料採2階段收件,申請期程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第1階段:
1、申請對象:109年5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2、收件日期:110年3月8日起至110年3月26日止。
(二)第2階段:
1、申請對象: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4月30日止期間符合表揚標準之學生。
2、收件日期:110年4月6日起至110年4月23日止。
(三)為利審查及維護申請人權益,請依各階段申請期程送件,不跨階段申請。
(四)申請表與佐證資料影本請繳交至學務處體育組.如有任何問題請語體育組賴老師聯絡.聯絡電話2223291*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