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108學年度代理教師第3甄選結果如下:
- 一、錄取名單:一般(作文)代理教師
- 正取:鍾O菲 備取1:曾O琴 備取2:劉O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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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錄取報到:錄取人員應於108年8月7日(星期三)8:00-8:30前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並繳交相關證件。
- 三、備註:
- 正取教師若逾時報到視同放棄。
- 經甄試錄取之代理教師,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情事,或到職後無法辦理核薪者,均應無條件自 到職日起自動解職,應考人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並應放棄先訴抗辯權。若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 代理教師聘期原則自108年8月30日起至108年7月1日止;另相關權利及義務依相關法規覈實辦理。
- 前項聘期若有變動,依臺南市政府公告起訖日期為主,並依人事相關法規辦理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