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處室於5/1日前提出個人電腦(桌上型主機、不含螢幕)之採購需求。有軟體需求的話,亦請一併提出。
109年電腦(資本門)購置大致流程: 依市府規定,將校內購置電腦、筆電、印表機等需求統整4/26日~5/2之間上傳資料送市府先期審查(預計4/30日主管會報提出討論) > 108年市議會通過 >109年購買
教育局公告:
同仁掌管之資訊設備(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印表機)逾汰換年限(6年)方可請購,配合相關規定、經5/1主管會議討論數量及分配之處室後辦理。
資訊設備 ( 只含個人電腦、筆記型電腦、印表機。其他資訊設備不在討論之列! ) 逾汰換年限(6年),本校申請汰舊換新,優先汰換年代較久之設備。
市府審查辦法:依汰換年限辦理,並考量確屬必要,申請數多於財產清單冊逾年限 6 年數量之四分之一時,核准數以後者為原則,並優先汰換年代較久之設備。依據資安管審會會議提案電腦汰換比例修正為二分之ㄧ並以不逾越機關總人數五分之一為原則。
汰換申請不一定會通過,請同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