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9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09197M號函辦理。
二、辦理目的:為落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學觀察活動,回應本市教師有效教學策略增能需求,活化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知能,帶動教學專業之永續成長。
三、辦理日期與地點:105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假樹谷文化園區音樂廳辦理(臺南市新市區中心路8號)。
四、參加對象
(一)本市中小學教師。
(二)本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成員、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輔導員、種子學校代表。
(三)本市國教輔導團輔導員。
(四)開放鄰近縣市中小學學校教師報名
五、報名與注意事項
(一)請本市中小學教師於105年5月26日前至本市學習護照報名。
(二)請外縣市教師於105年5月26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
(三)為響應環保,本此活動不提供紙本講義,將於活動辦理前以教育公告方式提供簡報與教學資料,請報名者於105年5月24日後本市教育公告系統逕行下載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