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關名稱:台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
三、工作內容:
(一) 夜間守衛(13:00-21:30)門禁之管理與人員出入登記、校內巡視與安全
維護。
(二) 學童上放學或校內活動期間校門口交通指揮與維持秩序。【需著指揮人員服裝以利辨識】
(三) 接聽電話及聯絡、偶發事件報案、通知。
(四) 協助校園環境清潔工作與整理。
(五) 前庭灑水工作及下午關閉各樓鐵捲門(保全設定解除)。
(六) 重大前庭活動花圈、禮籃管理(含登記、通報與布置)。
(七) 各棟建築鐵捲門及保全設定及解除(含活動中心)。
(八) 協助校內修繕及整理工作。
(九) 協助校內、校園外人行步道樹木修剪與植栽養護與清運。
(十) 學校相關活動及其他校務經常性與臨時性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點:公園國小(台南市北區公園路180號)
五、資格條件:本校臨時人員以公平、公正、公開方式甄選候用,參加甄選人
員需具備下列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具身心障礙手冊。
(三) 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男性須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
(四)年滿20歲,65歲以下,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身體健康無法定傳染病,勞動力足以勝任指派工作者。
(五)具備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學校行事或活動彈性調整上班時間。
六、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影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背面)。
(四)退伍令,或經核准免服兵役之證明
(五)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六)身心障礙手冊。
(七)提供良民證(請至鄰近各警察分局防治組申請相關資料,相關申請訊息詳見網址:https://www.tnpd.gov.tw/chinese/home.jsp?mserno=201012130058&serno=201012130058&menudata=TncgbMenu&contlink=ap/form_view.jsp&dataserno=201409300001)。
(八)自傳一份。(500字以內,以A4紙張繕打,手寫亦可)
(九)切結書一份。
(十)公立醫院體檢格檢查表一份。
(於確定錄取報到後7天內補繳交,未繳交或健康檢查不及格者不予僱用)
(十一)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
七、報名日期及截止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113年4月29日(一)下午13時00分整止。
八、報名方式:
親自或委託報名,於上班時間【正常上班日之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向本校總務處(北區公園路180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公告(http://gyes.dcs.tn.edu.tw/)及教育局公告系統網頁(https://bulletin.tn.edu.tw/Default.aspx)最新消息事項自行下載,或至本校總務處領取,聯絡電話:06-2223291轉744,鄭昀昀老師或游仕揚老師。
九、甄選方式:
(一)實作測驗:機具使用(例如割草機或基本庶務維修)。(若應試前會先示範說明考試評比方式與內容,佔總成績30%)
(二)面試:評選小組面試二十分鐘。(佔總成績70%)
(三)加分項目:
1.臺南市各區公所列冊之低收入戶,總分加二分。
2.臺南市各區公所列冊之中低收入戶,總分加一分。
十一、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一年一聘,視工作績
效成果辦理考核,表現優良得配合上級機關補助計畫,逐年聘用。)
十一、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報到。
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依次由備取人員遞補。
十三、正式上班後由本校按規定訂立契約並函報市府,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
即予解僱。
十四、待遇:
十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