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為維護校園安全,請各校持續強化學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事項一案,請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48659號函辦理。 二、鑒於近期坊間販售「蘿蔔刀」一物,為免於校園中衍生傷害自己或他人身體危險疑慮,請各校審慎留意恐危害學生身心發展之坊間流行遊戲或物品,並落實學生安全宣導事宜,以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校園安全。 三、副本抄送本局督學辦公室,俾協助訪視及督導各校落實辦理校園安全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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