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5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064589 號函辦理。
二、 有關 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兒童劑型,已於 111 年 4 月 28 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核准使用於滿 5 歲至 11 歲兒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 ACIP )於 111 年 4 月 20 日第 3 次會議決議,依據臨床試驗結果及各國接種後安全性及有效性監測數據,考量 5 歲至 11 歲兒童接種 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能降低感染 COVID-19 後重症及死亡風險,以及目前國內正處於 COVID-19 社區流行階段,同意於食藥署核准使用後,推動 5 歲至 11 歲兒童實施 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基礎劑接種作業。另依據 mRNA 疫苗接種後監測相關數據,建議兩劑間隔為 12 週。
五、 疫苗接種作業之其他行政配套措施:
(一) 特殊生之校園集中接種服務,建議加派醫療人力,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
(二) 請於接種疫苗當日調整課程內容,安排靜態活動,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於疫苗接種後兩週,妥善規劃課程內容、調整教學方式及減少激烈教學活動。
(三) 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可給予防疫照顧假。
(四) 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 3 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另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老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五) 學生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祖父母)。
六、 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兒童劑型係首次於國內提供滿 5 歲至 11 歲兒童接種,基於兒童及青少年接種 mRNA 疫苗後可能出現的反應及罕見且多數為輕微之心肌炎或心包膜炎,請各園確實將接種須知分發提供家長參閱,並給予家長至少 7 天的充分思考時間,以利其瞭解國際間兒童及青少年接種 mRNA 疫苗之副作用監測情形及接種疫苗之效益,以評估決定是否讓子女接種。另 5 歲至 11 歲兒童表達及理解能力較不及青少年,爰請於疫苗接種前後加強衛教宣導與提醒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