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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如附件1)相關規定者,請於110年7月1日至110年7月23日期間提出申請,未於規定之申請期限內提出申請者,視為放棄申請本獎助金之權利,不受理補申請程序。統一由學校上網申請.因需登打時間.請提前於7/23前備妥相關資料送到學校學務處體育組.以利作業.
(家長請事先體育處網頁http://www.sports.tn.edu.tw/html/grant_info/60c32228f3814 了解相關資料.謝謝)
1.官網開放線上填報時間為110年7月1日,填報完畢送出後即可列印申請單,【請務必完成列印後再關閉網頁】。
2.(三)證明文件。
1.選手: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申請人之記事欄位不可省略)。
2.教練:
(1)擔任所指導選手之證明文件。
(2)C級以上該項運動教練證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獎狀或成績證明:檢附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1份,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蓋職章(非學校申請者可簽名)。
(五)秩序冊:(請參閱附件3範例)。
3.其餘說明詳如本市110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注意事項。
4.檢附臺南市體育獎助金發給辦法(如附件1)、申請文件檢核表(如附件2)及佐證文件範本(如附件3)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