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目標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本市民眾透過網路學習、影片欣賞、參訪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參與實體環境教育訓練課程等多元方式了解環境議題,強化對於環境保護價值觀及態度,進而使環境保護全面落實。本局訂定「103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護照推廣獎勵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希望透過鼓勵方式,促使民眾踴躍進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打造學習型永續城市。
二、計畫期程
公告日至103年11月15日24時止,本局得視實際需要延長截止期限。
三、實施對象
凡臺南市民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中(職)以下學校之個人,且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電子護照者(以臺南市民身分參加者,註冊時居住縣市需填臺南市)。
四、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協辦單位:環醫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五、獎勵辦法
凡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註冊個人終身學習電子護照成功,並點選同意參加環境教育個人終身學習護照活動,且於系統上完成登錄至少1小時環境教育學習時數,即可參與「有效護照獎」抽獎活動。
凡具有第1項「有效護照獎」抽獎資格者,至本市任一處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曾文水庫、臺南市環保教育園區、臺南市城西垃圾焚化廠、台江國家公園、台南市農會走馬瀨農場及天埔社區環境教育園區)進行參訪,可向該設施場所索取「環教設施參訪獎」摸彩券一張,每人同一設施場所限取一張摸彩券,同一人至多可索取六個設施場所共計六張摸彩券,抽獎結果若同一人抽中兩次以上,仍以中獎一次計算。
(1) 凡具有第1項「有效護照獎」抽獎資格者,本局將篩選出103年1月1日起至活動截止日期間環境教育學習總時數達40小時者,將依序選出最高之前三名給予獎勵金,若同一名次具有數名時數相同者,則由得獎者均分該名次獎勵金,若無40小時以上者,本獎項從缺。
(2) 自103年起,每年環境教育學習總時數皆達40小時以上者,即可取得各年度個人終身勤學獎參賽資格,詳細獲獎辦法依各年度獎勵計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