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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20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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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質量可接受,但某些污染物可能對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健康有較弱影響
極少數異常敏感人群應減少戶外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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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大小事

臺南市111學年度「國中及國小英語文教師專業社群發展計畫」審查結果,本校榮獲雙語教學社群-佳作及 課室英語社群-優等 「辦理全校性或全年級性學生英語多元展能活動計畫」(1)英語日活動 國小組優等 (2)全年級全班性英語競賽活動 國小組特優
公告 訪客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6-07-27 | 點閱數: 790

臺南市北區公園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

  • 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105年7月27日教育局公告編號第91122號。

  •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代理職缺

正取名額

備取名額

聘期

一般教師

四年級

級任

1

2

105/8/29-106/1/19(育嬰假半年)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一般教師

作文科任

1

2

預計105/11/9-106/6/30(育嬰假)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須配合產前假及產假之代課。

產前假:預計8/29.30.31

9/1.2.5.6.7,計8

產假:預計9/8-11/8,計42天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 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時間:

第1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5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4時至

105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

第2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5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

第3次招考

公告時間

105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方式:本簡章(報名表)及各項試務訊息公告於教育局資訊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各校公告區」及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網站(http://104.tn.edu.tw/Jlist.aspx),另在本校網站也有公告(https://www.gyes.tn.edu.tw/),請應考教師自行上網查詢。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及切結書等)。

  • 報名日期、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或第3次招考,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http://gyes.dcs.tn.edu.tw/)公告。

 

第1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5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

105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4時

第2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5年8月3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

第3次招考

報名日期

105年8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06-2223291轉702。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內含切結書)一式3份及相關佐證資料1份。

(含學經歷證件、教師證書、專長相關證明、服務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個人資料恕不寄還)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委託書(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

  (四)報考臺南市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

    四、方式:採親自或委託報名(通信報名不予受理)

  • 報名資格: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

           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1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

尚在有效期間者。

2.同時列為臺南市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

第2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第3

報名資格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 甄選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1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年8月2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2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年8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0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第3次招考甄選日期

105年8月8日(星期一)上午9時起

(請於上午08時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二、應試人員請於上述甄選時段親自至本校教務處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 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

一、第一次招考方式

(一)採用臺南市105學年度教師甄選筆試成績及口試辦理,筆試佔50%,口試佔50%。

(二)口試時間10分鐘(含1分鐘自我介紹、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國小專業技能、專業態度等)。

二、第二、三次招考方式

(一)同日採試教及口試辦理:試教:佔50%,時間:10分鐘;口試:佔50%,時間:10分鐘,個人試教完畢後進行口試。

(二)試教:由考生自選報考相關領域任一單元,版本不限,現場僅評審委員無學生。

(三)口試:同第一次招考口試方式

三、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 甄選結果公告、通知、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

一、甄選結果公告:

第1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年8月2日(星期二)下午6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2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第3次甄選結果公告

105年8月8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備)取人員。

 

二、成績通知:各次結果公告於學校網頁。

三、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1次招考成績複查

105年8月3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

第2次招考成績複查

105年8月5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

第3次招考成績複查

105年8月9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調閱或複印試卷,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四、應試者經公告錄取後,須於下列時間至教務處繳交相關證件。第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5年8月3日下午4時、經第2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5年8月5日下午4時、經第3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105年8月9日下午4時前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錄取人員須再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完成正式報到手續。

  •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gyes.dc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申訴專線電話:06-2223291轉702 (教務處)

六、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06-2223291轉702 (教務處)

七、考試相關事項:06-2223291轉702 (教務處)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